鄂建辦〔2017〕328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建委,有關企業:
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督與誠信一體化工作平臺(以下簡稱“一體化平臺”)自2016年正式啟用以來,企業、人員和項目數據庫已基本建成,為加強平臺數據采集工作的嚴謹性,確保入庫信息的準確性和標準化,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業信息錄入方面
(一)企業的資質信息均為讀取住建部企業數據庫的結果信息,一體化平臺無權修改。如企業讀取的資質信息與實際不符,請向所持資質證書的發證機關反映。
(二)由于一體化平臺與住建部企業數據庫尚未實現實時數據交換,如企業資質信息發生變化時,企業需登錄一體化平臺,在企業基本信息欄目中自行更新資質信息,此步驟無需審核。
二、人員信息錄入方面
(一)一體化平臺作為住建行業信息監管平臺,僅錄入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注冊類人員證書信息、項目現場崗位證書信息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信息,其他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上述類別證書信息不在本平臺的信息采集范疇,請遵循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規定。
(二)一體化平臺僅錄入工程類或會計類職稱證書信息,其他類別職稱證書無需錄入。
(三)根據住建部《關于做好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實施工作的通知》(建人專函〔2013〕36號)文件要求,一體化平臺僅錄入施工員、質量員、標準員、機械員、材料員、勞務員和資料員等七類項目現場崗位證書信息,其他類別現場崗位證書不再錄入。前期已錄入的其他類別現場崗位證書信息由省廳統一篩選后全部作廢。
(四)所有注冊類人員證書信息和湖北省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信息必須從相關數據庫中讀取,不得手動錄入,一體化平臺無權修改。前期已手動錄入的上述人員信息全部作廢,請相關企業登錄一體化平臺重新讀取數據。如讀取的證書信息與實際不符,請向所持證書的發證機關反映。
三、項目信息錄入方面
(一)項目建設單位必須在一體化平臺中完成項目報建手續后,施工企業方可在一體化平臺上打印該項目的投標信息登記表。
(二)項目報建環節無需審核,由建設單位自行填寫相關信息,但該項目信息在辦理其他業務環節并經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核認定前,不作為有效項目信息在一體化平臺上公布。一經審核認定的項目信息,將不得修改,并即時在一體化平臺上予以發布。
(三)建設單位和項目參建各方應根據項目建設進展情況,及時在一體化平臺上辦理招投標結果登記、施工圖審查結果登記、合同備案結果登記、竣工驗收備案結果登記,否則該項目信息將會出現缺項,對參建各方主體及項目負責人的業績認定造成影響。
(四)拆分為多個標段的項目,可在項目報建時按多個標段分別報建,也可整體報建。如整體報建,在辦理施工許可、招投標結果登記等業務時,可在選擇對應項目后,在申請表中的“工程名稱”欄目手動填寫具體標段名稱,審核通過后打印的施工許可證中的項目名稱以“工程名稱”欄所填信息為準。
(五)項目信息錄入過程中,所有參建各方及其負責人均只能從一體化平臺的企業數據庫和人員數據庫中選擇。如因補辦手續時相關人員已離職等特殊原因導致無法選擇人員的,可將人員欄目空置,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審核備注欄內注明實際情況。
四、既往業績補錄方面
(一)業績補錄截止時間調整至2017年12月31日。
(二)除項目基本信息必須完整填寫外,其余招投標信息、施工圖審查信息、合同備案信息、施工許可信息和竣工驗收備案信息等五個環節,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全部或部分填寫,并提供相應環節的證明材料,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僅針對所填寫的項目環節進行審核。
(三)對于本通知印發之日前已完工,且未進入一體化平臺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總承包業績,均可采用業績補錄的方式錄入。
(四)對于本通知印發之日前尚未完工,且未進入一體化平臺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總承包業績,不適用于業績補錄,請項目參建各方按照項目實際進展情況在一體化平臺內補辦各環節審批手續。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如之前已在一體化平臺外為項目辦理了各環節監管審批手續的,應在一體化平臺內重新補辦手續完善數據,但可不再重新核發相關許可證明。
五、工作要求
(一)各行業企業錄入信息必須保證真實、有效,省廳將對投訴舉報、日常監管、定期抽檢工作中發現并核實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企業進行通報批評,并納入企業不良行為在一體化平臺上予以公布。凡在信息運用中涉及到因虛假信息造成影響招標結果、掛靠轉包、騙取資質等違法行為的,將依法追究相關單位的法律責任。
(二)數據采集作為項目現場監管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審核信息時,務必認真核對企業填報信息與證件信息是否一致。嚴禁出現張冠李戴、缺項漏項、肆意填報證件有效期等問題,省廳將定期對數據庫進行抽檢,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7年9月19日